随着短视频兴起,影视剧剪辑也火了起来,在一些短视频平台,“三分钟电影解说”的短视频随处可见。
本来需要一两个小时才能看完的电影,几天甚至更久才能看完的电视剧,经过人为剪辑,能够让网友在几分钟或是几十分钟内看完。这样的“三分钟电影解说”短视频,能满足习惯于“碎片化娱乐”网友的需求,往往能够吸引众多网友观看。于是,影视剧剪辑成了一些自媒体账号吸引流量、牟取利益的手段。
“三分钟电影解说”类短视频让不少观众习惯于在手机上“极速观影”,然而,这类短视频对影视作品的“肢解”“拆分”,已将影视作品的艺术价值“一剪没”。而一些网络平台陷入“唯流量论”,对于这种随意剪辑拼接行为,往往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其实,很多影视剧剪辑行为已涉嫌侵权。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对作品进行片段化的切割、拼剪,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的合理使用的情形。在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的前提下,将影视剧剪辑成片段上传至平台进行播放,构成对原作品著作权的侵害。
不能让“三分钟剪辑”把电影价值“一剪没”。对于这种侵权行为,电影人也不应徒唤奈何,而要零容忍,要勇于维权。如在2022年,某短视频平台上因有大量用户对《云南虫谷》影视剧实施侵权行为,被腾讯告上法庭,结果法院判决被告赔偿腾讯经济损失及其他费用3240余万元。
对于短视频平台而言,本身既是知识产权保护的责任方,也是受益者,知识产权在短视频平台保护不力,对侵权行为放任自流,不仅不利于平台内形成健康、良性的竞争生态,还可能要承担法律风险。同时,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短视频平台自觉承担起保护知识产权的责任,才符合平台的长远利益。
而对于观众而言,为了喜爱的电影走进电影院,是对电影人心血的认可和尊重。也只有走进电影院,才能让人沉浸式观影,更好满足高品质精神文化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