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也不能“3分钟看电影”?最新短视频审核标准公布:不得未经授权剪切影视
作者:an888    发布于:2026-01-22 12:45   

  12月15日,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发布了《网络短视频内容审核标准细则》(2021)。

  新版《细则》规定,短视频节目等不得出现“展现‘饭圈’乱象和不良粉丝文化,鼓吹炒作流量至上、畸形审美、狂热追星、粉丝非理性发声和应援、明星绯闻丑闻的”“未经授权自行剪切、改编电影、电视剧、网络影视剧等各类视听节目及片段的”“引诱教唆公众参与虚拟货币‘挖矿’、交易、炒作的”等内容。

  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12月15日发布《网络短视频内容审核标准细则》(2021)。其官网文章称,协会组织有关短视频平台对2019版《细则》进行了全面修订,对原有21类100条标准进行了与时俱进的完善。针对社会高度关注的泛娱乐化、低俗庸俗媚俗问题的新表现,以及泛娱乐化恶化舆论生态、利用未成年人制作不良节目、违规传播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片段、未经批准擅自引进播出境外节目等典型突出问题,为各短视频平台一线审核人员提供了更为具体和明确的工作指引。

  新版《细则》规定,短视频节目等不得出现“展现‘饭圈’乱象和不良粉丝文化,鼓吹炒作流量至上、畸形审美、狂热追星、粉丝非理性发声和应援、明星绯闻丑闻的”“未经授权自行剪切、改编电影、电视剧、网络影视剧等各类视听节目及片段的”“引诱教唆公众参与虚拟货币‘挖矿’、交易、炒作的”等内容。

  值得注意的是,《细则》还规定,短视频节目等不得出现“未经授权自行剪切、改编电影、电视剧、网络影视剧等各类视听节目及片段”的内容。

  此前,在2019版《细则》中,已经对保护版权作出了规定。比如,网络短视频平台应当履行版权保护责任,不得未经授权自行剪切、改编电影、电视剧、网络电影、网络剧等各类广播电视视听作品;不得转发UGC上传的电影、电视剧、网络电影、网络剧等各类广播电视视听作品片段;在未得到PGC机构提供的版权证明的情况下,也不得转发PGC机构上传的电影、电视剧、网络电影、网络剧等各类广播电视视听作品片段。

  同时,网络短视频平台不得转发国家尚未批准播映的电影、电视剧、网络影视剧中的片段,以及已被国家明令禁止的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节目中的片段。

  此外,本次修订的《细则》还针对利用未成年人制作不良节目、违规传播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片段、未经批准擅自引进播出境外节目等典型突出问题作出规范,为各短视频平台一线审核人员提供了更为具体和明确的工作指引,有利于进一步提高短视频平台对网络视听节目的基础把关能力和水平,促进网络视听空间清朗。

  在100条细则中,监管部门也对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内容作出具体定义,包括早恋、打架斗殴、吸毒、性暗示等。网络短视频平台应当建立未成年人保护机制,采用技术手段对未成年人在线时间予以限制,设立未成年人家长监护系统,有效防止未成人沉迷短视频。

  在封杀劣迹艺人方面,《细则规定》短视频平台不得为包括吸毒嫖娼在内的各类违法犯罪人员及黑恶势力人物提供宣传平台,着重展示其积极一面。

  短视频平台不得宣扬不良、消极颓废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的内容,包括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丧文化等。

  “不得出现‘未经授权自行剪切、改编电影、电视剧、网络影视剧等各类视听节目及片段’”这条规定,引起了网友的讨论。

  影视剧剪辑门槛较低,容易上手,因而吸引了众多参与者。在短视频平台上,以影视剧剪辑内容为主的账号众多,粉丝数量巨大。

  据此前证券时报统计,以抖音平台为例,目前该平台上粉丝数量超过百万,且更新较为活跃的影视剧剪辑博主超过100名。某头部博主共发布剪辑后的影视剧视频343个,点赞量达到1.7亿,平均单个视频点赞量近50万。

  《2020中国网络短视频版权监测报告》显示,2019年1月至2020年10月,该中心对10万多名原创短视频作者、国家版权局预警名单及重点影视综艺作品的片段短视频进行监测,累计监测到3009.52万条疑似侵权短视频,涉及点击量高达2.72万亿次。

  证券时报此前报道称,目前抖音、快手均规定,直播影视剧、节目需要先取得相应的版权,在没有版权的情况下播放属于违规操作。但对于影视剧剪辑传播行为,两大平台的规则要模糊很多。

  如抖音仅在审核规则中提到,作品含有对影视综艺内容进行低成本剪辑、录屏、图片轮播等行为属于不合格,但何谓“低成本剪辑”,平台并未明确。

  4月9日,包括中国电视艺术交流协会、中国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等行业协会,爱奇艺、腾讯视频等视频平台,正午阳光、华策影视等影视公司在内的70余家单位发布联合声明。

  声明提到,大量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未经权利人授权,将影视作品任意剪辑、切条、搬运、传播等,引发一系列盗版侵权问题和纠纷,严重侵犯影视作品权利人合法权益,甚至损害影视作品的完整性、曲解影视作品内容的主旨原意,影响影视行业长远发展。

  联合声明指出,将对目前网络上出现的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针对影视作品内容未经授权进行剪辑、切条、搬运、传播等行为,发起集中、必要的法律维权行动。

  4月28日,国家电影局网站显示,针对当前比较突出的“XX分钟看电影”等短视频侵权盗版问题,配合国家版权局继续加大对短视频侵犯电影版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坚决整治短视频平台及自媒体、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未经授权复制、剪辑、传播他人电影作品的侵权行为,积极保护广大电影版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而6月3日在成都举办的中国网络视听大会上,长视频平台的高管们齐发声,痛批短视频盗版、侵权现象。

  爱奇艺CEO龚宇称,“长久以来,这种对长视频内容的拆解式速看,既侵犯了影视作品的著作权,又消解了影视作品的艺术价值。这不仅打击了头部创作者的创作热情,更破坏了市场的正常秩序,影响了行业的长期发展,最终导致用户、创作者、影视从业者、平台等多方利益受损。”

  优酷总裁樊路远将爱优腾三家长视频平台调侃为“难兄难弟”:“我们这三家什么时候能盈利?如果现在的这种生存环境下,‘指日可待’简直就是痴心妄想。”

  为提升短视频内容质量,遏制错误虚假有害内容传播蔓延,营造清朗网络空间,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和《网络视听节目内容审核通则》,制定本细则。

  (二)《网络视听节目内容审核通则》第四章第七、八、九、十、十一、十二条所列94条标准。

  依据网络短视频内容审核基本标准,短视频节目及其标题、名称、评论、弹幕、表情包等,其语言、表演、字幕、画面、音乐、音效中不得出现以下具体内容:

  2. 调侃、讽刺、反对、蔑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和指导地位的;

  3. 攻击、否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的,攻击、否定、弱化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的;

  4. 脱离世情国情党情,以一个阶段党和国家的发展历史否定另一个阶段党和国家的发展历史,搞历史虚无主义的;

  5. 有违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的,对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所出台的重大方针政策,所推出的重大举措,所推进的重大工作进行调侃、否定、攻击的;

  6. 对宪法等国家重律法规的制定、修订进行曲解、否定、攻击、谩骂,或对其中具体条款进行调侃、讽刺、反对、歪曲的;

  7. 以娱乐化方式篡改、解读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对其中的特定名词称谓进行不当使用的;

  9. 体现、港独、、等的言行、活动、标识的,包括影像资料、作品、语音、言论、图片、文字、反动旗帜、标语口号等各种形式(转播中央新闻单位新闻报道除外);

  10. 持有、港独、、等分裂国家立场的艺人及组织团体制作或参与制作的节目、娱乐报道、作品宣传的;

  13. 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恶搞等方式侮辱国旗、国徽的,在不适宜的娱乐商业活动等场合使用国旗、国徽的;

  14. 篡改、恶搞国歌的,在不适宜的商业和娱乐活动中使用国歌,或在不恰当的情境唱奏国歌,有损国歌尊严的;

  15. 截取党和国家领导人讲话片段可能使原意扭曲或使人产生歧义,或通过截取视频片段、专门制作拼凑动图等方式,歪曲放大展示党和国家领导人语气语意语态的;

  16. 未经国家授权或批准,特型演员和普通群众通过装扮、模仿党和国家领导人形象,参加包括主持、表演、演讲、摆拍等活动,谋取利益或哗众取宠产生不良影响的(依法批准的影视作品或文艺表演等除外);

  17. 节目中人物穿着印有党和国家领导人头像的服装鞋帽,通过抖动、折叠印有头像的服装鞋帽形成怪异表情的;

  20. 泄露国家各级党政机关未公开的文件、讲线. 泄露国家各级党政机关未公开的专项工作内容、程序与工作部署的;

  23. 私自发布有关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个人工作与生活信息、党和国家领导人家庭成员信息的;

  27. 通过语言、称呼、装扮、图片、音乐等方式嘲笑、调侃、伤害民族和地域感情、破坏安定团结的;

  32. 展示、极端思想和组织及其主要成员、信徒的活动,以及他们的“教义”与思想的;

  33. 不恰当地比较不同宗教、教派的优劣,可能引发宗教、教派之间矛盾和冲突的;

  35. 将与合法宗教活动混为一谈,将正常的宗教信仰与宗教活动渲染成极端思想与行动,或将极端思想与行动解释成正常的宗教信仰与宗教活动的;

  40. 传播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通过、人体炸弹、烧等手段发动的暴力活动视频(中央新闻媒体公开报道的除外),或转发对这些活动进行歪曲事实真相的片面报道和视频片段的;

  (十一)恶意中伤或损害人民军队、国安、警察、行政、司法等国家公务人员形象和党员形象的内容

  45. 恶意截取执法人员执法工作过程片段,将执法人员正常执法营造成暴力执法效果的;

  46. 传播未经证实的穿着军装人员打架斗殴、集会、游行、抗议、上访的,假冒人民军队、国安、警察、行政、司法等国家公务人员的名义在公开场合招摇撞骗、蛊惑人心的;

  48. 为包括吸毒嫖娼在内的各类违法犯罪人员及黑恶势力人物提供宣传平台,着重展示其积极一面的;

  50. 开设跳大神、破太岁、巫蛊术、扎小人、道场作法频道、版块、个人主页,宣扬巫术作法等封建迷信思想的;

  53. 宣扬流量至上、奢靡享乐、炫富拜金等不良价值观,展示违背伦理道德的糜烂生活的;

  54. 展现“饭圈”乱象和不良粉丝文化,鼓吹炒作流量至上、畸形审美、狂热追星、粉丝非理性发声和应援、明星绯闻丑闻的;

  57. 表现黑恶势力群殴械斗、凶杀、暴力催债、招募打手、雇凶杀人等猖狂行为的;

  59. 细致展示吸毒后极度亢奋的生理状态、扭曲的表情,展示容易引发模仿的各类吸毒工具与吸毒方式的;

  61. 细致展示、推币机、打鱼机、上分器、等器具,以及千术、反千术等技巧与行为的;

  62. 展现过度的生理痛苦、精神歇斯底里,对普通观看者可能造成强烈感官和精神刺激,从而引发身心惊恐、焦虑、厌恶、恶心等不适感的画面、台词、音乐及音效的;

  (十六)展示淫秽色情,渲染庸俗低级趣味,宣扬不健康和非主流的婚恋观的内容

  64. 具体展示卖淫、嫖娼、、强奸等情节的,直接展示性行为,呻吟、叫床等声音、特效的;

  66. 以猎奇宣扬的方式对“红灯区”、有性交易内容的夜店、洗浴按摩场所进行拍摄和展现的;

  69. 以单纯感官刺激为目的,集中细致展现接吻、爱抚、淋浴及类似的与性行为有关的间接表现或暗示的,有明显的性挑逗、性骚扰、性侮辱或类似效果的画面、台词、音乐及音效的,展示男女性器官,或仅用肢体掩盖或用很小的遮盖物掩盖人体隐秘部位及衣着过分暴露的;

  72. 以、情色电影、被审核删减内容的影视剧的“完整版”“未删减版”“未删节版”“被删片段”“汇集版”作为视频节目标题、分类或宣传推广的;

  73. 以偷拍、走光、露点及各种挑逗性、易引发性联想的文字或图片作为视频节目标题、分类或宣传推广的;

  75. 贬损、恶搞他国国家领导人,可能引发国际纠纷或造成不良国际影响的;

  77. 以恶搞方式描绘重大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恐怖事件、战争等灾难场面的;

  78. 以肯定、赞许的基调或引入模仿的方式表现打架斗殴、羞辱他人、污言秽语的;

  80. 以虚构慈善捐赠事实、编造和渲染他人悲惨身世等方式,传播虚假慈善、伪正能量的;

  81. 表现未成年人早恋的,以及抽烟酗酒、打架斗殴、滥用毒品等不良行为的;

  86. 是非不分,立场错位,无视或忽略侵略战争中非正义一方的侵略行为,反而突出表现正义一方的某些错误的;

  88. 将政治内容、经典文化、严肃历史文化进行过度娱乐化展示解读,消解主流价值,对主流价值观“低级红、高级黑”的;

  ,及其开设的频道、版块、主页、账号的;90. 违规开展涉及政治、经济、军事、外交,重大社会、文化、科技、卫生、教育、体育以及其他重要敏感活动、事件的新闻采编与传播的;

  91. 违法犯罪、丑闻劣迹者制作或参与制作的节目,或为违法犯罪、丑闻劣迹者正名的;

  92. 违规播放国家尚未批准播映的电影、电视剧、网络影视剧的片段,尚未批准引进的各类境外视听节目及片段,或已被国家明令禁止的视听节目及片段的;

  ;94. 侵犯个人隐私,恶意曝光他人身体与疾病、私人住宅、婚姻关系、私人空间、私人活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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